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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资融券开始申请 |
| 2008-12-02 07:07 |
(记者 狄梦宇)已争议两年多的融资融券业务于昨日终于迈出第一步,随着《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》的正式实施,证券公司从12月1日起可向证监会申请包括融资融券在内的新业务,证监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。有券商表示,将争取在本周内向监管部门上报相关申请材料。
将做好推期指前准备
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昨在第七届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表示,未来将有效落实上市公司、证券公司、基金公司、期货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基础性制度,做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以及股指期货推出前的各项准备。尚福林表示,缺乏监管是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,证监会对国外的做法不能照搬照抄,但也不能因噎废食,放弃发展金融衍生品。
自从10月初证监会宣布启动融资融券试点以来,融资融券一直稳步推进。10月25日和11月8日,中信证券、海通证券等11家券商参与了两次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全网测试,测试内容包括交易、划转、结算、交割等,两次测试均告顺利完成。
QDII未来可投资台湾
另外,中国证监会表示,由于海峡两岸关系有重大的转折性变化,两岸经贸往来及金融合作将日益密切,这是一个大趋势,未来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(QDII)有望投资台湾。按中证监有关法规,没有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,QDII可投资3%,签订合作备忘录以后可增至10%。中证监与台湾没有签订合作备忘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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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来源:香港文汇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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